法院讯(郎桔 陈珊)“我们第一次坐在被告席,开始心里特别紧张,但法庭解决纠纷中让我们感到很温暖,处理结果也很公正,我们全家人都很满意。”近日,南溪区人民法院罗龙法庭与“五老调解室”调解员王树成、向传英成功调解一起历经7年的民间借贷案件后,被告罗某的女儿对法官说道。
在“五老调解室”进行调解
黄某与罗某之夫万某曾是朋友关系。2014年3月,万某以投资项目需要资金为由向黄某借款20万元,因生意失败无力归还向黄某出具借条,罗某在借款人处与丈夫万某共同签字,后万某于2016年因病去世。面对黄某多次上门催收借款,罗某情绪失控,脱口说出“钱不是我用的,不要来找我!”,双方矛盾激化,黄某一气之下提起诉讼。
“我是一片好心帮朋友,没有要一分利息,现在人死了,账都不认了,我起诉就是想要一个公道。”黄某说道。
“我与万某夫妻几十年,家里经济都是他在管,在借条上签字是万某喊我签了,凭什么喊我还钱?”罗某态度强硬。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罗龙法庭如期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由于双方是故交,承办法官认为案件有调解基础,于是便与“五老调解室”调解员联系,共同制定调解方案。经过三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罗某于2022年12月31日前归还原告黄某借款14.4万元,罗龙法庭当场制作了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一笔七年陈年旧“账”在法庭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五老调解室”不仅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力补充,也是南溪法院直面基层司法需求,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平台。近年来,罗龙法庭优化“五老调解室”工作方法,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将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融合。同时提高调解效率,对于当场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当场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法治引导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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