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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法院: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发布时间:2021-04-3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于聪 张天楠)柳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庭自“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结合活动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推行“一二三”工作方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立足做好本职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法官干警转作风、强服务,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个平台应用

  为真正解决“道交忙、纠纷多、百姓烦”,柳河县人民法院切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运行,整合公安交警大队、司法调解组织、保险行业等,“一站式”处理交通事故,不仅方便了人民群众纠纷化解,而且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整体能力。经道交一体化平台,一次性化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既减轻了受害一方的经济负担,也解决肇事一方的经济支出。同时,通过调解,避免当事人因诉讼所产生的费用。自从道交一体化平台运行后,截至4月23日,共经特邀调解员化解纠纷12件,经司法确认涉案金额25.94万元,导入诉讼程序22件,已结案18件,平均审理天数20.44天。

  二个阶段调解

  向当事人送达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时,疏导双方当事人彼此情绪,为促成双方调解打下良好基础。

  案例:在王某与安口镇某村民委会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收到诉状后,第一时间与村书记取得联系,经了解是因换届才拖延给付义务,待村领导确定后,即可履行支付。在村民委员会确定下来后第一时间向王某履行了支付义务,王某撤销起诉,本案中法官充分利用送达机会向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

  庭审过程中,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焦点,征询双方当事人调解意向,促成双方和解,或庭审后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发挥诉讼费用的“杠杆”作用,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案例:在一起涉及20多名当事人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原告方支付劳动报酬,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尽力主持调解,询问双方调解意向,最终被告约定尽快履行义务,案件得到顺利解决。

  三个关键环节

  “抓”调查:走出办公室,走进群众中,深入矛盾根源,初步了解案情。法官在受理一起先于执行案件时,因下水管道堵塞,导致二楼至七楼长达半年多未进行供水,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鉴于涉及民生案件,法官带领书记员到涉案小区,勘察具体情况后,立即返回办公室制作裁定书,切实解决居民的民生问题。

  “抓”庭审:传统“审判法庭”与新兴“互联网法庭”并用,打破地域限制,避免因参加庭审而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累。如因当事人身处外地无法返回参与案件审理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则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审理。在审理一起因下水道堵塞发生纠纷的案件时,由于涉及居民用水问题,民事庭在受理后抓紧时间送达组织开庭。庭后为排查“堵塞”原因,利用周末的时间进行现场勘验,寻找原因的同时,与当事人协商先解决用水问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对下水管道进行了维修,恢复了正常供水,解决了居民的民生问题。

  “抓”送达:要求审判辅助人员学习并熟练运用智能送达管家平台,通过该平台制作电子版诉讼文书(传票、举证通知书等),发送到当事人预留的电话号码,送达民事起诉状、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提高送达成功率,缩短送达所占用的审理时间。

  柳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庭立足审判职能,切实做好“实事”二字,真真切切为群众解决问题,减轻群众因诉讼产生的经济负担,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树立新时代司法新形象,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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